云景之谷消费者权益保护说明

云景之谷消费者权益保护说明(2026年08月10日修订)


总则

为保障消费者在云景之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我们")电商模块交易中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纠纷处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本地商户入驻规则》《本地商户服务协议》等既有规则,制定本说明。

本说明适用于消费者通过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纠纷,涵盖商品质量争议、物流交付争议、服务违约争议、价格争议等各类情形。消费者与商户因交易产生争议的,均可依据本说明主张权利。

平台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资质审核、交易监管、纠纷调处、先行赔付等法定义务,不通过格式条款免除或限制自身法定责任。

平台运营主体:普洱景谷万事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台方或我们")


第一章 消费者基本权益保障

第一条 知情权保障

  1. 商品/服务如实描述:商户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确保商品名称、规格、产地、材质、价格、服务内容等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得虚假宣传或隐瞒关键信息。

  2. 商户资质可查:消费者有权查看商户的营业执照信息、经营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云南关联证明等公示信息。商户资质信息在店铺首页及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公示。

  3. 交易信息透明:订单生成后,消费者可实时查看订单状态(待付款、待发货、已发货、已完成)、物流跟踪信息、交易金额明细(商品金额、优惠减免、实付金额)。

第二条 公平交易权保障

  1. 明码标价:商户须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2. 禁止价格欺诈:禁止标示价格与实际不符的促销活动;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禁止哄抬价格或价格歧视。

  3. 禁止强制交易: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不得捆绑销售或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

第三条 售后保障权

  1.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无理由退货(特殊商品除外,须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商户须在消费者申请退换货后48小时内处理。

  2. 质量问题保障:因商品质量问题(如假冒伪劣、过期、破损、与描述不符)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由商户全额承担。消费者可在收货后15日内提出质量异议。

  3. 服务履约保障:线下服务类商户须按平台公示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如餐饮类"30分钟内出餐"),因商户原因导致服务超时或质量不达标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或赔偿。

第四条 信息安全保障

平台采用加密技术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向第三方出售或共享(法律法规要求或消费者同意的除外)。消费者个人信息(含姓名、手机号、地址、支付信息)仅用于交易履约、售后维权等合理用途。详见《云景之谷隐私政策》。


第二章 交易纠纷处理机制

第五条 纠纷类型定义

我们受理的交易纠纷包括以下类型:

纠纷类型具体情形
商品质量纠纷商品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破损残缺、与描述不符、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等情形
物流交付纠纷商品未按时发货、物流信息异常、包裹丢失、商品在运输途中损坏、发货地与登记不符等情形
服务违约纠纷线下服务未按约定时间/标准提供、服务人员无资质、服务中途终止、服务质量不达标等情形
价格争议实际支付金额与标价不符、附加费用未提前告知、议价确认后坐地起价等情形

第六条 纠纷处理途径

消费者与商户发生交易争议的,可选择以下途径解决(可并行或依次进行):

  1. 与商户自主协商:消费者可通过平台聊天工具直接与商户沟通,协商解决。

  2. 平台方争议调处服务:消费者向平台提交投诉,我们作为独立第三方,依据平台规则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处。

  3.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 向行政部门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 提请仲裁:根据与商户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平台调处服务流程

7.1 投诉提交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投诉:

  • 平台内“我的订单-申请售后/投诉”入口
  • 平台客服电话:18520168430
  • 客服邮箱:kefu@jgwst.online

投诉时需提供:订单编号、纠纷类型、问题描述、相关证据(商品照片、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

7.2 平台调查取证

我们收到投诉后,按以下程序调查取证:

  1. 调取订单信息、交易记录、物流信息;
  2. 调取消费者与商户的聊天记录;
  3. 必要时要求商户提供商品来源证明、资质证明、质检报告等材料;
  4. 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商品鉴定。

7.3 调处决定

我们依据调查事实及平台规则,在48小时内作出调处决定,内容包括:

  • 认定责任方及责任比例;
  • 处理措施(退款、退货退款、部分退款、赔偿等);
  • 对商户的处罚措施(警告、扣分、罚款、限制经营等)。

调处决定作出前,消费者可选择第六条第3至6项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平台调处。

7.4 调处决定执行

  • 调处决定作出后,商户须在24小时内执行;
  • 商户逾期未执行的,平台方从商户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赔付消费者;
  • 消费者对调处决定不满意的,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但通过其他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第八条 响应时效

环节时效要求
投诉受理响应12小时内
调处决定出具48小时内
商户执行调处决定24小时内
先行赔付到账5个工作日内
消费者对调处结果申诉3个工作日内
平台方复核申诉5个工作日内

第三章 先行赔付机制

第九条 适用范围

先行赔付机制仅适用于以下情形:

消费者通过平台购买商品,经鉴定确认该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即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或伪造产地、认证标志,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平台在商户赔付前,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其他类型纠纷(如物流争议、服务违约、一般质量瑕疵等)不适用先行赔付,按第二章纠纷处理机制处理。

第十条 鉴定标准与流程

10.1 假冒伪劣商品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

  1. 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或品牌名称的商品;
  2. 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3. 伪造产地、厂名、厂址的商品;
  4. 商品实际材质、成分、规格与商品描述严重不符(偏差超过30%);
  5. 经品牌方或权威质检机构鉴定为假冒/non-genuine的商品;
  6.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10.2 鉴定流程

  1. 消费者举证:消费者提交投诉时,需提供商品实物照片、购买凭证、与商户的聊天记录等初步证据;
  2. 平台方初核:平台方在48小时内完成初步审核,判断是否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范畴;
  3. 第三方鉴定: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范畴的,平台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平台方垫付;
  4. 鉴定结论: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作为先行赔付的最终依据。

第十一条 赔付金额与方式

11.1 赔付金额

情形赔付标准
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退一赔三:退还全部货款,并额外赔付货款金额的三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鉴定为非假冒伪劣不适用先行赔付,按一般纠纷处理流程处理

11.2 赔付方式

  • 赔付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至消费者账户(微信支付、平台余额等);
  • 先行赔付在鉴定结论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
  • 平台方在赔付后,向商户追偿全部赔付金额,从商户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第十二条 平台方追偿机制

  1. 平台方先行赔付后,取得对商户的追偿权,追偿范围包括:赔付金额、鉴定费用、合理维权支出;
  2. 商户须在收到平台方追偿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追偿款项;
  3. 商户逾期未支付的,平台方从商户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保证金不足的,平台方有权暂停商户店铺服务直至款项结清;
  4. 商户拒不支付且情节严重的,平台方有权终止合作、列入黑名单,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 不满足先行赔付条件的,平台方将为消费者提供与此相关的数据,协助消费者维护权益,如提供购买凭证、商品快照、与商户的聊天记录等。

第四章 消费者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诚信交易义务

消费者在平台交易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规范:

  1. 如实提供信息:下单时如实填写收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故意提供模糊或虚假地址;
  2. 诚信评价:评价内容须合法、客观、真实,与交易的商品/服务具有关联性,不得以差评威胁商户;
  3. 禁止恶意维权:不得实施恶意购买、恶意退货、虚假投诉等扰乱平台交易秩序的行为。

第十四条 违规行为处理

消费者存在以下行为的,平台方有权采取限制措施:

违规行为处理措施
恶意下单后批量无理由退货限制下单权限7-30天
以差评威胁商户索取不当利益删除违规评价,限制评价权限,严重者封号
虚假投诉、伪造证据投诉不予受理,限制投诉权限,严重者封号
恶意拒付合理费用限制下单权限直至结清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投诉举报渠道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或咨询:

渠道联系方式
客服邮箱kefu@jgwst.online
平台我的-联系客服
微信服务号帮助-联系客服

第十六条 规则修订

平台方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需要修订本说明的,修订内容将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等方式提前30日公示。修订后的内容一经生效,即替代修订前的内容。消费者如不同意修订内容,可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说明的订立、生效、解释、修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因本说明产生争议,消费者有权向平台注册地(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选择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

本说明自2025年09月16日起生效。


附件清单(与本说明配套):

  1. 《云景之谷用户服务协议》
  2. 《云景之谷隐私政策》
  3. 《本地商户入驻规则》
  4. 《云景之谷本地商户服务协议》